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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公司咸九二期、宜来二期、武黄改扩建、利咸二期矿粉材料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1    浏览次数:908

  1.采购条件

  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公司”或“采购人”)已承接远大公司咸九二期、宜来二期、武黄改扩建、利咸二期矿粉采购项目,根据项目进展,现委托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划分5个合同包,具体采购范围如下:

  2.2 供货起始时间:2024年9月起,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供货地点:

  (1)第1合同包(咸九二期项目):咸宁市通山县南林桥镇面层拌合站。

  (2)第2合同包(宜来二期项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汉马池村二组(1工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下湾(2工区)。

  (3)第3合同包(武黄改扩建项目):华容区蒲团乡后汪上塆(1#基层站)。

  (4)第4合同包(武黄改扩建项目):鄂州市鄂城区建设路(2#基层站)。

  (5)第5合同包(利咸二期项目):利川市官屋基村利咸一期一号拌合站(1#面层站)、沙溪乡荷花村利咸一期忠路连接线一号拌合站(2#面层站)。

  2.4 质量标准:

矿粉质量技术要求

  (1)第1合同包:满足矿粉质量技术要求,同时规格型号为200目。

  (2)第2合同包:满足矿粉质量技术要求,同时符合JTC F40-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矿粉粒径<0.0074cm,重量比70%。

  (3)第3-5合同包:满足矿粉质量技术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同一申请人可同时对多个合同包提出申请,分别编制申请文件。第3合同包与第4合同包中仅允许成交1个合同包,申请人同时在第3、4合同包中取得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的,由采购人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各合同包报价合计最低的原则)确定申请人成交的合同包,若申请人拒绝的,其全部申请将被否决。第1、2、5合同包,允许成交多个合同包。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5.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5.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6 申请人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6.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6.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6.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6.4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4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其中第1、3、4合同包:500元/合同包,第2、5合同包:10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时30分。

  5.2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申请人完成申请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申请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ydgs.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908号

  邮政编码:430014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87182626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政编码:430071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7-84668316,13367288083

  

  公告附件(请点击下载)



  2024年9月11日